包括哪些内容
研究对象技术状态,编制关于继续使用、维修、修复或核销的报告。
检验依据可访问对象、文件、照片、固定资产清单、维修记录、技术文件及核销原因资料进行。
不提供资产价值评估。
专家报告涉及对象技术状态:缺陷、磨损、配套完整性、可修复性及不适合继续使用的迹象。不确定资产市场价值、清算价值、重置价值或账面价值,不编制评估师报告。
专家报告涉及对象技术状态:缺陷、磨损、配套完整性、可修复性及不适合继续使用的迹象。不确定资产市场价值、清算价值、重置价值或账面价值,不编制评估师报告。
核查什么
- 名称、型号、序列号及资产编号;
- 配套完整性、标识、外观及部件状态;
- 缺陷、损伤、磨损、腐蚀、变形、维修痕迹;
- 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可能性;
- 可修复性及技术上修复不合理的迹象。
应提供什么
- 对象清单及资产编号;
- 照片、所在地及访问条件;
- 产品技术护照、手册及技术文件;
- 维修记录、服务文件、缺陷检查记录;
- 使用年限、故障及事故资料。
费用
25 000 ₽起。最终费用取决于对象数量、类型、检验地点、文件量、是否需上门、紧急程度及最终文件形式。
单件对象技术状态卡
移交成批设备时,应将每件产品与其自身鉴定结果对应。清单注明名称、型号、序列号、资产编号、配套完整性及所在地。如标识缺失或损坏,应单独描述识别方法,不得照搬相似对象数据。
逐件保留全貌和标识照片、现有技术文件、故障历史及维修文件。核查结果必须针对该具体实物。同型号、同使用年限不代表整批所有物品状态相同。
- 对象标识及提交清单中的名称。
- 所报故障及其信息来源。
- 直接发现的缺陷及缺失零件。
- 已完成检查、条件及记录结果。
- 支持观察的文件及图像。
- 未研究属性及检查受限原因。
使用内置诊断结果时,应保留完整文本或原始文件、设备标识、日期及核查条件。脱离背景的单个代码不能描述整机技术状态。缺少供电、零部件或无法访问部件,应与已查明故障分开记录。
这样委员会可将结论对应到具体资产登记单位,并区分鉴定所得信息与客户提供信息。
对外观相同的一组设备,不得自动将一件结果套用于其余设备。每件运行时数、配套及损伤历史可能不同。汇总清单便于登记,但必须保留与单件卡片和实际核查的关联。未检查设备应单独标明,即使其型号与已检查设备一致。